国务院主刀“建筑业”改革,指引建筑业未来十年发展方向!
2017年建筑资质申请的最新变化
一、资质类别的变化:
1、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和主项效力一样,不再有主次之分;
2、取消只能増项5个专业承包资质的限制;
3、打破资质序列限制,允许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相互申请资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申请多项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
二、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
1、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2、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3、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还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专业承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
1、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2、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3、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也可以将其中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四、施工劳务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
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劳务作业。
五、资质标准主要指标的变化:
1、针对目前某些建筑企业“空壳化严重”的现象,对主要技术人员数量、注册建造师数量、工程业绩等具体指标及企业承包工程范围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2、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建造师数量要求,细化了工程业绩指标。
虽然建筑资质不断地在调整,但目前建筑业企业资质还是关乎着建筑业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建筑企业应该多多了解建筑资质的最新变化。
已经取消/拟取消的资质大致情况
1、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2、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3、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4、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离正式文件出台应该不会很长。
5、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住建部将2017年12月31日业绩补录窗口正式关闭,未录入四库一平台的业绩不予认可!
2016年8月,住建部发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由我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施工总承包特级)的新申请、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2016年10月,住建部再发通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了简化,同时指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四库一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2017年1月,住建部网站公示了新一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对447家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进行审查。其中,有42家建筑企业新申请或增项特级资质,有22家企业没有通过审查。不通过的原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没有查询到,非有效业绩,不予认定。
2017年6月底住建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省级平台应当覆盖本行政区域所有市县的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业务……确保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即业绩)补录进程,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工作。
随后各省住建部门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业绩补录工作。住建部给出最后的截止时间,届时所有省份补录窗口将全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已合并的建筑资质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高耸构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电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炉窑工程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不断简化与取消的改革之路
(一)《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淡化企业资质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印发,直接取消/并入/合并等共取消24项专业承包资质,劳务资质取消等级划分
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与原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相比,调整力度很大,其中:
直接取消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8项专业承包资质;
高耸构筑物工程、电信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火电设备安装工程、炉窑工程、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管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2项专业承包资质并入相应总承包资质;
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8项资质进行了合并。
(三)住建部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特级、一级资质标准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简化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放开承包合同金额限制。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3)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劳务资质取消试点在安徽、浙江和陕西进行
2016年4月,住建部下发文件,同意在浙、皖、陕3省开展劳务用工改革试点。5月,浙江、安徽、陕西3省陆续公布《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安徽: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浙江: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
陕西: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发展小微建筑专业技能企业。
2017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吴慧娟司长一行,到安徽就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安徽调研,坚定了在全国推广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信心。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五)住建部出台《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取消建造师等人员要求
2016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出台重磅文件《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直接取消了资质标准中的建造师等人员要求,进一步简化了资质标准要求,同时《通知》提升了一级资质标准、二级资质标准的业绩要求。
(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3)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
(六)国务院颁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与等级设置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着重强调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七)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点中进一步明确: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修订资质标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2017年将做好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15项工作。
根据发布的工作要点,2017年将是建筑业政策调整的大年,其中多项政策涉及资质管理。
一、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
二、推进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修订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业作业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建筑法》修订工作。
三、简化企业资质标准。修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八)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九)招投标大变革!招标代理资格或被取消!
2017年7月31日,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1.取消招标代理资格。2.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
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应该会被取消,十八大之后已经取消三项资格:分别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市场是在三大基本规律支配下实现其运作过程,不受人们的意志而转移。
(十)《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6月住建部发布《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取消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多项指标要求。
7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监理资质要逐渐与注册人员数量分离。
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将率先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内容来源:住建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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